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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性质:
宝丽石营销中心是由珠海宝丽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授权,在各地设立的特许经营机构。该机构自主经营,独立核算,自负盈亏。资本全部由宝丽石公司投入或授权,在当地注册,领取企业营业执照。
合作方式:
受许人向宝丽石公司交纳品牌有偿使用费(加盟费),签定合同后由宝丽石公司颁发授权书,使用宝丽石公司提供的品牌和相关资料,销售宝丽石公司产品,获取宝丽石公司全面的服务。
权利及义务:
宝丽石营销中心分为A、B、C三类。A类店(营销中心)为省级区域连锁总店,负责该行政省(直辖市)连锁体系的开发、管理和维护,由展示厅、仓库和加工厂组成,每个省(直辖市)一家;B类店(营销中心)为地(市)级区域连锁店,负责该地区(市)连锁体系的开发、管理和维护。由展示厅和加工厂组成。每个地级市一家。C类店(营销中心)为省会和地级城市的分销商,负责所在区域商圈的销售和市场推广工作。由展示厅组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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